一、核准项目名称:导游人员从业资格
二、承办机构:人事教育处
三、核准依据:
1、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63号)第三条
2、《河北省旅游条例》(省十届人大会常委会公告第13号)第四十三条
四、申报条件:
1、具有高级中学、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;
2、身体健康;
3、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;
4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五、审核范围:
1、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;
2、《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》;
3、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。
六、审核程序:
(一)报名条件审核
1、报名考试人员需提交的材料:
(1)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(出示原件,提交复印件);
(2)高级中学、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证明(出示原件,提交复印件);
(3)县(区)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;
(4)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。
2、河北省旅游局设立的各报名点对报名考试人员提交的上述材料初审。符合条件人员填报《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》。
3、河北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对《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》进行核准,向符合条件人员发放《准考证》。
(二)考试程序
1、河北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主持拟制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试题,并负责组织实施考试;
2、考生凭《准考证》参加考试。
3、考试分笔试和现场考试两部分进行。
(1)笔试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。
(2)笔试各科目全部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现场考试。
(三)《导游人员资格证》颁发程序
1、河北省旅游局审核考试合格人员名单,报国家旅游局人教司核准。
2、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,资格证书申请人员于7日内向原报名点提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及证书工本费。
3、填制《导游人员资格证》并加盖河北省旅游局印章。
4、考试全部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《导游人员资格证》。
七、收费依据和标准:
1、依据:《关于河北旅游行业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》(河北省物价局、河北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<2002>第11号)
2、标准:
考试报名费:10元
笔试费:200元
现场考试费:90元一、核准项目名称:导游人员从业资格
二、承办机构:人事教育处
三、核准依据:
1、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63号)第三条
2、《河北省旅游条例》(省十届人大会常委会公告第13号)第四十三条
四、申报条件:
1、具有高级中学、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;
2、身体健康;
3、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;
4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五、审核范围:
1、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;
2、《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》;
3、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。
六、审核程序:
(一)报名条件审核
1、报名考试人员需提交的材料:
(1)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(出示原件,提交复印件);
(2)高级中学、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证明(出示原件,提交复印件);
(3)县(区)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;
(4)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。
2、河北省旅游局设立的各报名点对报名考试人员提交的上述材料初审。符合条件人员填报《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》。
3、河北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对《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》进行核准,向符合条件人员发放《准考证》。
(二)考试程序
1、河北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主持拟制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试题,并负责组织实施考试;
2、考生凭《准考证》参加考试。
3、考试分笔试和现场考试两部分进行。
(1)笔试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。
(2)笔试各科目全部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现场考试。
(三)《导游人员资格证》颁发程序
1、河北省旅游局审核考试合格人员名单,报国家旅游局人教司核准。
2、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,资格证书申请人员于7日内向原报名点提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及证书工本费。
3、填制《导游人员资格证》并加盖河北省旅游局印章。
4、考试全部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《导游人员资格证》。
七、收费依据和标准:
1、依据:《关于河北旅游行业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》(河北省物价局、河北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<2002>第11号)
2、标准:
考试报名费:10元
笔试费:200元
现场考试费:90元